2019年3月13日,农业农村部兽医局公布了关于《药物饲料添加剂解散计划(印发稿)》,这意味著目前仅有的26种药物饲料添加剂立刻就不会沦为历史!也就是说,除中药外,饲料中将很久没其它的胆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总结一下胆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渐渐解散的几个历史节点: 1、2001年农业农村部第168号公告关于《饲料药物添加剂用于规范》实施,这是第一步关于药物饲料添加剂用于管理的约束文件,其中规定了33种容许用于的“药再配字”产品。2、2002年农业部第220号公告,是对168号公告《饲料药物添加剂用于规范》的补足,主要针对养殖户委托饲料厂代加工生产含药饲料的规定。
3、2011年农业农村部第176号公告《禁令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用于的药物品种目录》,发布了40种,还包括7种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12种性激素、2种蛋白同化激素、18种精神药品和各种抗生素滤渣。4、2015年农业农村部2292号公告,要求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奎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5、2017年农业农村部2428号公告,要求暂停硫酸黏菌素用作动物胆生长。
6、2017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及用于规范的公告(印发稿)》,原168号公告种的33种变成了26种。7、2018年农业农村部2638号公告,要求暂停在食品动物中用于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
8、2019年,农业农村部公布《关于药物饲料添加剂解散计划(印发稿)》,其中有3个时间节点要留意: 2020年1月1日: (1)除中药外所有胆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废除,生产累计2020年1月1日; (2)2020年1月1日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的组织已完成既有胆生长又有预防用途品种、外用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质量标准修改工作。2020年7月1日: (1)饲料生产企业暂停生产所含胆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商品饲料;已完成“兽药再配字”改以“兽药字”批准文号的更改; (2)自2020年7月1日起,原农业部公告第168号和第220号废除。2020年底: 已生产、进口的胆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还有加到了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商品饲料的流通累计2020年底; 但是“药再配字”的解散,并不是还包括所有的药物饲料添加剂都解散历史舞台,印发稿中具体了“除中药外”,也就是说2020年后“药再配字”的只只剩中药了…… 附件:药物饲料添加剂解散计划(印发稿) 按照《国家遏止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全国遏止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部署,为确保我国动物源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性,我部要求实行药物饲料添加剂解散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解散除中药外的所有胆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自2020年1月1日起,除中药外所有胆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废除,兽药生产企业暂停生产、进口兽药代理商暂停进口涉及兽药产品,同时吊销适当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和进口兽药登记证书。
此前已生产、进口的涉及兽药产品可流通用于至2020年底。二、饲料生产企业暂停生产所含胆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商品饲料。自2020年7月1日起,饲料生产企业暂停生产所含胆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商品饲料。此前已生产的商品饲料可流通用于至2020年底。
三、对既有胆生长又有预防用途的品种,修改产品质量标准,移除胆生长用途,仅有保有预防用途。2020年1月1日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的组织已完成既有胆生长又有预防用途品种的质量标准修改工作。
四、转变外用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管理方式,仍然核准“兽药再配字”批准文号,改回“兽药字”批准文号,可在商品饲料和养殖过程中用于。2020年1月1日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的组织已完成外用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质量标准和标签说明书修改工作。五、2020年7月1日前,已完成适当兽药产品“兽药再配字”改以“兽药字”批准文号更改工作。六、自2020年7月1日起,原农业部公告第168号和第220号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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